狮山镇县矿一桥加固工程(二次招标)补充及修改(答疑)文件1
【 字体: 】【打印此页】  发布时间:20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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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镇县矿一桥加固工程(二次招标)

补充及修改(答疑)文件1 

 

本文件为对《狮山镇县矿一桥加固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及修改(答疑)文件,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下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一、答疑内容:

我方仔细阅读了《狮山镇县矿一桥加固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招标文件后,有如下不明之处,请招标人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4.2.2款关于对联合体牵头人的约定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根据本工程特点,需要办理广州铁路局的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根据广铁办发[2017]20号文件要求,办理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最基本的条件是施工单位须具有铁路相应施工资质和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请问是否修改为联合体牵头人增加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1、联合体牵头人可为具备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②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两家。

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或铁路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开标会议相关时间及其它内容不变

 

 

人:佛山市南海区小塘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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