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对佛山市禅城区垃圾分类分流一体化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本《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在同一内容有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由原来的:
“(1)签订管理咨询服务合同后,支付全过程项目管理费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项目发出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后,累计支付至全过程项目管理费合同价的20%;
(3)项目完成所有建筑物基础工程后,累计支付至全过程项目管理费合同价的30%;
(4)项目建筑主体全部封顶后,累计支付至全过程项目管理费合同价的50%;
(5)完成所有建筑物拆除外墙脚手架后,累计支付至全过程项目管理费合同价的60%;
(6)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后,累计支付至全过程项目管理费合同价的85%;
(7)项目所有工程完成结算后,累计支付至全过程项目管理费结算价的97%
(8)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如无质量遗留问题并完成移交接管手续后付清余款。
(9)如有扣罚服务费的,则先进行扣除再支付相关进度款。”
修改为:
“(1)签订管理咨询服务合同后,支付全过程项目管理费合同价的 20%作为预付款;
(2)项目施工工程量合计完成达40%后,累计支付至全过程项目管理费合同价的 30%;
(3)项目施工工程量合计完成达60%后,累计支付至全过程项目管理费合同价的 50%;
(4)项目施工工程量合计完成达70%后,累计支付至全过程项目管理费合同价的 60%;
(5)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后,累计支付至全过程项目管理费合同价的 90%;
(6)项目所有工程完成结算后,累计支付至全过程项目管理费结算价的 97%
(7)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 30 天内,如无质量遗留问题并完成移交接管手续后付清余款。
(8)如有扣罚服务费的,则先进行扣除再支付相关进度款。”
2、对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工程监理费支付方式:
由原来的:
“(1)项目发出开工令或开工报告,支付工程监理服务合同价的10%;
(2)项目完成所有建筑物基础工程后,支付至工程监理合同价的30%;
(3)项目建筑主体全部封顶后,支付至工程监理合同价的40%;
(4)完成所有建筑物拆除外墙脚手架后,累计支付至工程监理合同价的50%;
(5)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监理合同价的80%;
(6)项目所有工程完成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监理合同结算价的97%;
(7)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如无质量遗留问题并完成移交接管手续后付清余款。
(8)如有扣罚服务费的,则先进行扣除再支付相关进度款。”
修改为:
“(1)签订监理合同发出开工令或开工报告,支付工程监理服务合同价的 20%作为预付款;
(2)项目施工工程量合计完成达40%后,支付至工程监理合同价的 30%;
(3)项目施工工程量合计完成达60%后,支付至工程监理合同价的 50%;
(4)项目施工工程量合计完成达80%后,累计支付至工程监理合同价的 70%;
(5)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监理合同价的 80%;
(6)项目所有工程完成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监理合同结算价的 97%;
(7)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 30 天内,如无质量遗留问题并完成移交接管手续后付清余款。
(8)如有扣罚服务费的,则先进行扣除再支付相关进度款。”
二、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三、其他说明: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卫生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12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