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对禅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及冷链配送一体化项目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冷冻冷库设备)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本《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在同一内容有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51页“禅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及冷链配送一体化项目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冷冻冷库设备)清单”中的“聚氨酯现场发泡保温”的工程量由“410m3”修改为“350m3”。
2、招标文件第51页“禅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及冷链配送一体化项目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冷冻冷库设备)清单”中的“墙面不锈钢板防护层”的工程量由“1932m2”修改为“2050m2”。
3、招标文件第51页“禅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及冷链配送一体化项目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冷冻冷库设备)清单”中的“地面部分保温”的工程量由“1440m2”修改为“1750m2”。
4、招标文件第51页“禅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及冷链配送一体化项目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冷冻冷库设备)清单”中的“顶部及隔墙保温”的工程量由“1860m2”修改为“2390m2”。
5、排酸间冷库保温层高度为5.5米。
二、招标文件答疑:
1、我看过贵公司的招标资料里面没有排酸间的要求,图纸上也没标上排酸间的位置,只有冷藏间的位置。
答:招标文件的“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有对排酸间的相应要求,招标图纸的剖面图(图号为Q1423-SJ01-8)和二层平面图(图号为Q1423-SJ01-2)有排酸间的位置与相关标识。
三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四、其他说明: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澄清日期: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