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华布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字体: 】【打印此页】  发布时间: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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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607-04-01-390079

投资项目名称

2024年度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华布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度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华布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

 2024年度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华布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华布村、新旗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51.00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2024年度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华布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其他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051万元。  

招标内容

2024年度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华布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其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10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7678745.3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在该系统登记的企业类型为水利-施工类企业。

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方为有效。),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 对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3   10 月至 2024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6.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6.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3  10  月至 2024  3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 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资格要求对投标人业绩无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梁伟聪

联系电话

0757-8765109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萧敏菲

联系电话

0757-82282160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773261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交易编码: GC2024(SS)WZ0034

2.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3.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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