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迁建工程光纤到户和室内分布 招标公告
【 字体: 】【打印此页】  发布时间: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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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迁建工程光纤到户和室内分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迁建工程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发改投审[2021]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光纤到户和室内分布进行简易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中山公园河滨路14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49269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约34557平方米,保留原12层学生宿舍楼1471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旧建筑物,新建一栋医疗大楼(含地下室、配电房、污水处理间等)及室外道路、园林绿化等配套设施。床位规模为牙椅250张,床位50张。

2.3工期96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开工令为准。

2.4 本次招标内容、范围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光纤到户:负责通信机房至弱电井分纤箱的光纤到户设备、设施;室内分布:对项目的地下室一二层、电梯、楼层1-17层用双流的方式进行全覆盖,投标人承包的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迁建工程项目的光纤到户和室内分布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由投标人委托设计公司进行项目的深化设计,配合招标人审图及盖章,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以及通过当地通管办的综合验收。投标人负责竣工图编制,并严格按合同要求施工并保证通过政府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

招标控制价为  809,129.76 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竣工图编制、包文明施工、包通过验收,费用包含设计费用、出图费用等,综合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以及通过当地通管办的综合验收,配合本项目参建单位获得“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配合本项目参建单位获得“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化管理交流工地”。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 通信与广电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报名。请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手续的,则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注:报名成功不代表投标人资格的确认,最终以开标当天评审结果为准。

5.2报名时间:20231212日起至20231214日止(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3012:00或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31222900分至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1222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网(http://fszj.foshan.gov.cn/ywxt/djxmglzx/zbgg/zbgg/index.html)、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sjianyu.com/)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通过现场提交疑问书面文件。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次日起1天内。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2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 

    编:528000

联 系 人:丁工

    话:0757-8272160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

    编:528000

联 系 人:邓工

    话:0757-82282160

    真:0757-82132609              

电子邮件:jianyudaili@163.com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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